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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统一服从实验老师的指导、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定期检查。

  2. 新进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必须了解灭火放置位置、使用方法以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

  3. 实验必须在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实验室指导教师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危险品的领用、使用、登记保管与管理。

  4. 实验室内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易燃、易爆的试剂不得放在靠近烘箱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属可燃性气体则该实验室门上应有禁火标志。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

  5. 实验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进食食物和从事一切与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室严禁任何人抽烟、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实验中需用明火的,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做好防火措施。

  6. 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废液应分类处理,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瓶、空瓶应集中处理,不得随便乱扔。实验室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处理的无机、有机废液分别保存在废液桶内并标明毒害物质名称及时送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7. 实验结束后,实验管理人员要清理仪器设备、试剂,清扫场地,并关好门窗,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实验室。